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僅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的一般職位,其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報考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外語職位的,還須參加外語專業(yè)水平考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與外語專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按1:1的比例合成。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要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按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試范圍以《山西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以及《2018年度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4月21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4月22日 上午9:00—11:00 專業(yè)科目考試 筆試在省會太原和其他設區(qū)的市所在地設置考場。報考省直機關、省法檢系統、省監(jiān)獄管理局系統和省戒毒管理局系統職位的在太原參加考試;報考市縣法檢系統、省地稅系統和市、縣(區(qū)、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在報考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參加考試。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根據筆試考試總體情況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貧困地區(qū)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4、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6月中旬前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ǘ┵Y格復審和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確定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法檢系統、公安機關、省監(jiān)獄管理局系統和省戒毒管理局系統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按規(guī)定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安排在面試前組織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招錄機關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 面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省、市法檢招錄機關對確定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居住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2010年及其以后“三支一扶”項目人員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或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3、面試 報考黨群系統省直機關(含省法檢系統)職位的,面試工作由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市級及其以下黨群系統(含市及以下法檢系統)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報考省直行政機關的,面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市級及其以下行政機關職位的,面試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及其以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報考省外事僑務辦公室和長治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外語職位的,需進行專業(yè)口語面試。其面試成績合成方式為:公共科目面試成績與專業(yè)口語面試成績各占50%。 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錄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