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14年公開選調教師簡章 根據《蒙自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市外公開選調部份教師充實我市教師隊伍。 一、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市外公立學校正式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思想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教育教學工作成績突出; 2、專業(yè)對口且小學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初中、高中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學校可根據崗位需要具體設定; 3、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4、必須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資歷(2011年9月以前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下列幾種情況,年齡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即1974年6月以后出生):(1)父母或夫妻一方屬蒙自戶口且在蒙自轄區(qū)內居住者;(2)特級教師、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急需引進的人才。 二、報名工作 1、報名地點: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27日8:30至29日17:00止。 3、符合報考條件的請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戶口在蒙自的,還需帶父母、夫妻的戶口簿及與本人關系的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交《蒙自市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份(自行下載填寫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2張(報名表上貼一張)。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地點:蒙自市第三中學。 考試時間:2014年7月5日。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領取時間:2014年7月4日。 領取地點: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崗位報名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 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及本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占總分的20%,學科專業(yè)知識占總分的80%。每個崗位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前兩名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講課,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8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考察。 考察:筆試及面試綜合成績第一名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自行組織. 六、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6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在蒙自人才網及蒙自教育網上向社會公示。 七、調動 1、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第一名者,經考察及體檢合格,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按正常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由選調教師自行辦理)。 2、調入蒙自時須與所服務學校簽署服務協(xié)議,五年內不得調離所服務學校。 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此表自行下載填寫好于報名時交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