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體檢執(zhí)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學習成績、工作情況、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疾煨鑼彶榭忌鷤人檔案,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再一次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報考地區(qū)人選缺額的,從同地區(qū)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各市委組織部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山西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生,由所錄用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與選調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選調名額取消。 各市委組織部綜合考生考試考察、所學專業(yè)、職位需求和個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工作崗位。選調生到崗工作后,根據有關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如考生不服從分配,選調名額取消,不再遞補。 八、其他 1、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后續(xù)環(huán)節(jié)放棄的,以及接到正式確定為選調生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列入全國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2、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任職定級手續(x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重點培養(yǎng)。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報山西省委組織部備案后,取消錄用。 3、省、市、縣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時,優(yōu)先從選調生中遴選。 4、選調生在被招錄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5、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山西省委組織部 0351—4019055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選調生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山西省2017年選調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計劃表 附件2:山西省從優(yōu)秀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中招錄選調生推薦表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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