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湖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阜山試驗區(qū)內所屬縣(市、區(qū)),以及國貧、省貧縣(市、區(qū))等艱苦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職位可放寬到高中、技工院校、中專; (七)具有本公告、《報考指南》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3月21日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查詢。也可以通過下列網站查詢職位信息: 荊楚旗幟網(http://www.jcqzw.com)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hb.hrss.gov.cn) 湖北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hb.hrss.gov.cn/gwyjweb) (二)網上報名 除涉密職位外,其他所有招錄職位均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步驟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名時間為3月21日8∶30至3月 27日17∶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主要介紹考試安排、考務流程等)、《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主要介紹具體政策規(guī)定、網上報名技術操作)及《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主要介紹招考單位、招考數(shù)量及公告、《報考指南》規(guī)定外的其他報名資格條件),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jpeg格式,30KB以下),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線下已經報考涉密職位的人員不得網上注冊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報名資格網上初審。招錄機關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網上初審。報名期間,省人事考試院將每天上下午各發(fā)布一次報名數(shù)據(jù),引導考生合理選擇職位。報考人員可于3月21日至3月28日期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3月21日8∶30至3月27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退回補充資料的,可完善個人信息后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27日17∶00后,所有考生均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審查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 (三)網上繳費確認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30日9∶00至4月4日17∶0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確認,未按期參加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4月18日9:00至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前,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涉密職位的人員,由招錄機關繳費確認并發(fā)放準考證。定向從村(社區(qū))干部中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不收取報名費,由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黨委組織部會同人社局(公務員局)組織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報考從村(社區(qū))干部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人員只參加《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二)筆試時間。筆試安排在4月22-23日,具體為: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22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4月23日上午9:00-11:00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 4月23日上午9∶00-12∶00 綜合知識測試 筆試考場由省人事考試院安排確定,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查詢成績。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5月底前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相關違紀違規(guī)信息在查詢分數(shù)界面一并予以公告。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部分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