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筆試內容如下: 1.職員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公共科目測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2.專業(yè)技術崗位分為教育類、衛(wèi)生類和其他類,公共科目測試內容分別為: (1)教育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2)衛(wèi)生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衛(wèi)生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70%)和《衛(wèi)生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3)其他類崗位:《綜合基礎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綜合基礎知識(衛(wèi)生類)》大綱以2017年7月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yè)科目測試(分值100分) 1.職員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測試時間初定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專業(yè)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測試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附件)。 (三)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招聘面試比例為2:1或3:1,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根據擬招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并在考試前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發(fā)布。 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為3:1的崗位,若因考生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達不到3:1的,則面試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1。凡面試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二者之一即可。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參加考試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等情況,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眾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誠信)報考事項(附件4)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yè)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yōu)先。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填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等相關規(guī)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tǒng)一組織考察?疾鞈⒅貙彶槿耸聶n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zhèn)巍?br />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疾煲院蟓h(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huán)節(jié)后,放棄后續(xù)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備案。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公眾網站上發(fā)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yè)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等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86868837 3.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86868812 4.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7811、86868707 本簡章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1. 重慶市屬事業(yè) 單位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表.xls 2. 重慶市屬事業(yè) 單位2017年下半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情況表.xls 3. 重慶市屬事業(yè) 單位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情況表.xls 4. 同意(誠信)報考事項.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