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福利院春節(jié)前試點運行的嬰兒安全島,日前暫停收治。據報道,由于在48天的時間里接收棄嬰數量激增至262人,接收能力達到極限,已經無法繼續(xù)開展試點工作。這一消息引發(fā)人們思考:社會治理中,政策設計與具體推進之間應該如何更好匹配? 早在2011年,石家莊市就首開嬰兒安全島先例,民政部去年在10個省份試點建立了25個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初期,公眾對這一做法曾多有議論,比如會不會助長棄嬰行為、怎么對待狠心父母等問題。隨著討論的深入,大家逐漸接受了一個觀念,即安全島是保護棄嬰免受二次傷害的庇護所,是國家對嬰兒生存權的保護和倫理擔當,未來需要構筑立體的兒童福利體系。 作為第一個暫停試點的城市,廣州的遭遇緣于其復雜的現實地貌。正如精確的導航圖不能代替車手在山巒與險灘之間的艱難穿行,廣州的城市特點使其在落實政策構想時遇到始料未及的困難。比如,以廣州一地之力負荷大珠三角甚至更遠地方的實際需求,有些不堪其累;作為試點城市中唯一特大城市,便利的交通條件、巨大的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醫(yī)療資源,也使需求的洼地效應迅速凸顯?紤]到需求和供給之間的巨大落差,當地暫停收治的做法并非對自身責任的逃避,而恰恰是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對已接受棄嬰的負責。48天的試點經驗,也值得重視和研究。 路線圖與復雜地貌之間的巨大差異,是多項改革中都會遭遇的普遍問題。我們不能因此猶疑退縮,應以更審慎的態(tài)度和更大的勇氣沖過改革的荊棘地帶。在棄嬰接收問題上,需要正視現實,并以綜合手段化解。比如,在立法上加快建立統(tǒng)一的兒童福利保障體系,用法律搭建“陽光育嬰箱”;在執(zhí)法上加大對惡意棄嬰行為的打擊力度,促進全社會強化棄嬰違法的認知;在觀念上,要明確責任的序列和層次,安全島是國家對維護嬰兒生存權責任的主動承擔,但絕非對父母責任的取代,更不是對遺棄嬰兒行為的默許甚至鼓勵。 棄嬰收治是現實生活中的真實需求,它的滿足和化解,是社會治理經常會遭遇的普遍困境。此前引發(fā)熱議的廣場舞現象,暴露出居民健身需求與場地供給之間的不匹配。還有,春運的巨大客流與客運能力的不匹配,等等。雖然情況不一,但同樣構成大國治理中的現實需求。解決這些難題,需要更新社會治理的觀念,依靠多元社會主體去完成治理目標,而不是政府一家單打獨斗。無論個人、社會還是國家,在這一新的時代要求前,都需要學習和成長。對個人而言,國家不是家長,尤其是類似棄嬰問題,不能突破人倫之常;對社會而言,需要在積極的實踐中實現自我治理;而國家需要在觀念上給予引導,在行動上給予空間。 可以預見,在改革推進至深水區(qū)時,很多領域也會遭遇“嬰兒安全島難題”。指望某個制度藍圖一攬子解決全部問題的時代早已一去不返。社會治理要考慮到不同地區(qū)、不同發(fā)展階段存在的差異,一時的阻滯反而會提供更加深刻和真實的經驗,提示我們以更加務實的態(tài)度和更加細致的考量推進改革,并在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過程中,引導社會治理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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