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和相關工作安排,四川省法院系統(tǒng)2015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的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測試工作安排于11月23日-27日進行。請進入資格復審和民族語言測試的考生,攜帶《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和手續(xù),到報考職位所在市(州)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資格復審、民族語言測試等。 資格復審、民族語言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相關中級人民法院電話通知為準,請各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凡因考生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無法接通等原因錯過資格復審、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的,責任自負。 特此公告。
附:相關中級人民法院聯(lián)系方式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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