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14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公告 根據(jù)中央政法委等12部門有關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的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4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工作,為全省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干警354名。其中,法院系統(tǒng)36名,檢察院系統(tǒng)15名,公安系統(tǒng)243名,司法系統(tǒng)6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工作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加強全省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主要從高校畢業(yè)生和部隊退役士兵中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到全省縣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 招錄工作的原則是: (一)依法招錄 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堅持“凡進必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平等競爭。 (二)統(tǒng)考擇優(yōu) 這次基層政法干警招錄,采取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全省統(tǒng)一組織進行的方式,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省公務員局具體組織實施,按職位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 (三)定向培養(yǎng) 招錄職位均為縣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通過定向培養(yǎng),即報考時定單位、定職位、定培養(yǎng)層次,學生畢業(yè)后一律到招考時確定的單位工作,服務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動。 二、培養(yǎng)模式和學制 (一)?平逃 專科教育采取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和?茖W歷為起點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具有?茖W歷者報考?粕究、本科學歷且有學士學位的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學本科為起點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yè)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三、報考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對象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培養(yǎng)層次具體條件的職位: 1.常住戶口在陜西省(2014年8月19日前已落戶陜西省,下同); 2.陜西生源(報考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陜西); 3.陜西區(qū)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4.陜西兵源(報考人員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為陜西),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退役,且常住戶口在陜西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 5.由陜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guī)定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不同類別職位的具體要求是:報考人民警察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職位人員的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報考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本科及以上層次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6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基層司法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工作人員職位的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27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檢特殊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上述基本條件中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guī)定具體條件為準。 (三)報考的職位資格條件 1.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類專業(yè)本科學歷,并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粕究频娜藛T,須具有專科學歷。 (4)報考專科層級定向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高中(含同等學力)及中專學歷;報考?茖蛹壏ㄔ合到y(tǒng)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具有?茖W歷。 (5)對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其畢業(yè)生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格式要求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yè)證書。 2.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者須同時具備職位要求的性別、專業(yè)、年齡、政治面貌等資格條件,具體見《陜西省2014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除報考不限專業(yè)的職位外,報考人員需判斷自己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yè)條件。報考人員可對照《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修訂)》中設置的專業(yè)類別及其包含的具體專業(yè),選擇自己符合專業(yè)條件的職位。若所學專業(yè)(含留學回國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yè)指導目錄(修訂)》,則可選擇與專業(yè)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并通過報考職位表后所附資格審查單位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確認。 學歷、學位等證書,均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進行核驗。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時,應如實填寫相關項目的服務處所、起止時間,以及批準機關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根據(j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或由外省選派至我省服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010年、2011年、2012年招聘的西部計劃人員須服務滿2年),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 2012年之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報考職位表中的特設職位,2012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崗的,也可報考。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享受公務員招考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特設職位;被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本次考試特設職位須符合當次事業(yè)單位招聘相關政策。 (3)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滿3年的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可以報考非特設職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情況下,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4.大學生退役士兵的報考 根據(jù)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報考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人員,須為退役士兵,并取得大;虮究茖W歷。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高校畢業(yè)證、入伍通知書、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 大學生退役士兵也可選擇報考符合本次招考資格條件的其他非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但不予加分。 (四)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在各級各類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作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予以處理,仍處在限制報名期限內的人員;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公告中有明確規(guī)定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讀學生不得報名,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現(xiàn)役軍人不準許報名。 3.已經取得法學(法律)碩士學位人員不得報考法學碩士職位;已取得研究生學歷人員不得報考第二學位職位;已取得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人員不得報考?粕究坡毼;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報考專科培養(yǎng)層次的職位;已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不得報考高中學歷為起點的?婆囵B(yǎng)層次職位。 4.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特設職位。 5.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yǎng)已錄用尚在服務期年限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惫珓諉T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7.屬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陜西省公務員局網、陜西人事考試網發(fā)布招考公告,并在有關媒體發(fā)布消息。公告內容包括招考的范圍對象、職位名稱、錄用計劃和資格條件、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等需告知考生的內容。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有關信息: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haanxi.gov.cn) 陜西黨建網(http://www.sx-dj.gov.cn)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陜西省公務員局網(http://www.sxgwy.gov.cn) 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報考人員可通過《招考公告》所附聯(lián)系電話對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信息進行咨詢。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提交申請時間:2014年8月27日0:00—2014年8月30日24:00。 2.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進入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報名。也可以通過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或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的相關鏈接登錄報名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8月27日0:00至8月30日24時期間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同意自愿遵守,方可注冊報名信息。仔細核對職位資格條件,謹慎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要求的填寫格式填寫,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網上注冊并獲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變更。凡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由于本人提供信息與資格條件不符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格式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8月30日24時后關閉報名系統(tǒng),考生不能再注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4年8月27日8:00至2014年8月31日18:00。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警務)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tǒng)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考人員注冊報名后可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8月27日8:00至8月30日24時期間,資格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8月30日24時之后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職位。 為指導報考人員合理報名,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將于8月28日上午9:00、8月30日上午9:00兩次在省政府門戶網、省公務員局網公布各職位的報名情況。 (三)報名確認 網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及時在陜西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按照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每科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24時。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需要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8月31日18:00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電話:029-87447652)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也可就近到報考職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費用減免申請,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四)不足開考比例職位考生的改報 除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職位和法醫(yī)類等特殊職位開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縮減招考計劃。因報名繳費確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將于2014年9月2日上午9:00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和陜西省公務員局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4年9月2日上午9:00至16:00。放棄改報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縮減招考計劃的職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報。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9月16日0時至9月19日24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具體安排為: 1.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7:00申論 2. 教育入學考試時間為:201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公安系統(tǒng)專科培養(yǎng)層次職位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教育入學考試; 上午9:00-11:30法院系統(tǒng)?婆囵B(yǎng)層次職位,以及所有專升本、本科二學位培養(yǎng)層次職位民法學教育入學考試; 上午9:00-12:00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層次職位 專業(yè)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教育入學考試; 下午14:00-17:00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層次職位 專業(yè)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教育入學考試。 各培養(yǎng)層次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 3.統(tǒng)一使用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的考試大綱!豆珓諉T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本公告附件,教育入學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