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專業(yè)技術崗位(教育類、衛(wèi)生類、財會類、其他類)類、管理崗位類和工勤技能崗位類,采用閉卷方式,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攜帶證件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準考證上的規(guī)定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擬于7月底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www.gslz.lss.gov.cn)向社會公布。 五、資格審查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審查,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學歷、學位、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及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要求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合格即取得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確定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工勤技能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管理、專業(yè)技術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工勤技能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實際操作)×50% 有一項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终,無綜合成績。 七、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按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具體有: 1.《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 2.《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 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 4.《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 5.《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致(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huán)節(jié)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