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事業(yè)單位對各類人才的需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程序和人員管理方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操作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聘用人員嚴格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東安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適應崗位需要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和各具體崗位要求的年齡范圍之內;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東安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東安縣內單位正式職工;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東安縣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明等正式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報名時,需交考務費100元/人,數碼攝像費20元/人。 2、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筆試開考比例為1:3,若低與1:3原則取消招聘計劃[確因崗位需要低于1:3比例開考的崗位,需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和市人社局批準同意才能開考,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相同科目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同試卷)參考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沒有可比成績的,單科成績均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一個職位招考多人的,若達不到開考比例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時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方可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