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推進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現在廣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4名(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1”)。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的《廣州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guī)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 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為便于管理,應聘人員須在辦理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各職位具體要求見《2017年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2.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yè)或以上人員;2018年畢業(yè)人員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7年11月13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間畢業(yè)的視為應屆畢業(yè)生(以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間畢業(yè)證、學位證上簽署日期為準),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視為社會人員。 4.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2018年畢業(yè)人員(不包括2016年、2017年持有效暫緩就業(yè)協議書的往屆畢業(yè)生,下同)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承諾在本次招聘的首次聘用合同期內(本次招聘首次聘用合同期2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xù)聘;其他應聘教師崗位人員必須持有與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5.應聘人員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或符合職位表的要求;應屆研究生如報考只限應屆生身份的職位,其本科階段或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yè)其中之一符合報考職位專業(yè)要求的均視為符合專業(yè)條件。職位要求是師范類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由所在大學或學院提供的師范生證明原件。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1.每個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yè)限選報1個具體招聘職位。 2.每個職位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開考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招聘人數;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3.本次招聘統一要求為35周歲以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1年11月13日后出生。 4.為方便聯絡,請所有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5.所有擬聘用考生必須服從調配。報考同一職位組別有幾個具體招聘單位的,由區(qū)教育局在考生報考同一職位組別招聘單位崗位內統籌安排;其他職位,按考生報考職位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15日下午17:00。 2.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 3.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后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1.筆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成績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報考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yè)知識(占90%),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等(占10%);報考其他職位的筆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占9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法規(guī)等(占10%)。 4.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的公布: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同一職位招聘人數為1人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同一職位招聘人數為2人按1:4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同一職位招聘人數為3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遇到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取筆試中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 5.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查詢。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同時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
1.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2月20日--22日(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荔灣區(qū)教育局通知為準)。 2.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本人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連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過程中有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者,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中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5.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2017年12月底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
主要測試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或工作技能等,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1.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荔灣區(qū)教育局通知為準)。 2.2018年1月下旬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面試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相加后得到的應聘人員總成績、具體崗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1.在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出現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中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教師崗位人員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稿)執(zhí)行,其他崗位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4.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在應聘該崗位的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以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需要遞補崗位數1:2的比例依次遞補,超過比例人員不再遞補。 5.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在指定醫(y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鞲鶕泄矎V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名單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示7個工作日。
1.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公布聘用人員名單,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2.應屆畢業(yè)生須取得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2018年畢業(yè)人員應聘教師職位的教師資格證除外)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所有擬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xù)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詳細閱讀公告,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6)、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考生報名后視為認同公告所有內容,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或隱瞞任何不適宜聘用的情況。 (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專業(yè)目錄中的相近專業(yè)報考,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yè)證書(已畢業(yè)的)、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等材料。 (四)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及首次參加工作的人員試用期為一年,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并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不負責配偶調動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間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規(guī)定完成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按職位表說明的相對應級別進行聘用。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報考職位進行崗位等級聘用。無職稱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荔灣區(qū)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六)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guī)定,持省外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要求必須在一年內辦理換證確認手續(xù)。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荔灣區(qū)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荔灣教育網》(http://www.gzlwedu.net.cn)上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八)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制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此次招聘名義組織的任何行為,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灣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81932982。荔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jiān)管,聯系電話:020-81939593;荔灣區(qū)紀委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20-81958161。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荔灣區(qū)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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