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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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省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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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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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2017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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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2017年濟南市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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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2017年臨沂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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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2017年濟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招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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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2017年濰坊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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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青島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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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2017年煙臺市各級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和地稅、審計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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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2017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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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2017年東營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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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2017年菏澤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市、縣區(qū)(含街道辦事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審計系統(tǒng)、地稅系統(tǒng)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鄉(xiāng)鎮(zhèn)機關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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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今年泰安市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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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2017年棗莊市各級機關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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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今年德州市面向社會考錄公務員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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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2017年威海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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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2017年日照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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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2017年濱州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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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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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xiāng)四級聯(lián)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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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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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105、115、125、1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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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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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36.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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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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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qū)直機關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定為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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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區(qū)直垂管單位和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筆試分數(shù)合格線定為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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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加試專業(yè)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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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試專業(yè)的執(zhí)法勤務類警察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專業(yè)科目定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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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加試專業(yè)的職位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定為160分,專業(yè)科目定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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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監(jiān)獄獄醫(yī)、戒毒所獄醫(yī)職位不進行面試,按“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2×40%+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60%”折算,對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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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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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四個類別分別劃定:確定為艱苦邊遠地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為40分(含40分);少數(shù)民族市縣為42分(含42分);其他市縣為45分(含45分);省直單位(含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诤J路ㄔ,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為50分(含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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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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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機關基層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折算后)合格分數(shù)55分,且專業(yè)成績(折算前)合格分數(shù)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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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和所醫(yī)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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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職位(不含公安機關基層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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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區(qū)縣普通職位(不含公安基層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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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級部門(含垂直管理單位)職位(不含公安基層執(zhí)法勤務類、市司法局司法人民警察獄醫(yī)和所醫(yī)職位)及萬盛經(jīng)開區(qū)所有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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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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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公布排名及資格復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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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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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二科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80分,其中報考喀什地區(qū)、阿克蘇地區(qū)、和田地區(qū)、克州以及巴州且末縣、若羌縣職位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70分。參加《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三科的考生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120分。缺考一科、《漢語基礎知識》不合格(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35分)以及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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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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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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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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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派出機構(gòu)(主要是省屬監(jiān)獄戒毒機關、省檢察院派駐機構(gòu)、省經(jīng)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林業(yè)廳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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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縣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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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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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警察特殊專業(yè)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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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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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天津公務員考試筆試并未劃定筆試分數(shù)線,是嚴格按照1:3比例進入面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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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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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機關: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申論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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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州級機關: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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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直管市(天門、仙桃、潛江)、神農(nóng)架林區(qū)、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省司法行政機關監(jiān)獄系統(tǒng):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申論不低于35分(其中,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qū)予以適當傾斜,國貧、省貧縣(市、區(qū))、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府山實驗區(qū)所屬縣(市、區(qū))以及公安法醫(yī)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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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稅、統(tǒng)計等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全省法院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按招錄機關的實際機構(gòu)層級和地域歸屬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如宣恩縣地稅局某職位,該職位機構(gòu)層級為縣(市、區(qū))級,且為國貧縣,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就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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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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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省級機關職位(含檢察院司法警察)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5分,市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90分,縣、鄉(xiāng)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85分,國家和省定貧困縣、鄉(xiāng)級機關職位的不低于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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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考黨群系統(tǒng)省級機關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5分,市級及以下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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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考全省公安機關(不含法醫(yī)職位)、省監(jiān)獄管理局系統(tǒng)和戒毒管理系統(tǒng)等人民警察職位(有體能測評要求)的,省級機關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90分,市級及以下職位不低于75分。其中,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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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成績之和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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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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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單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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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qū)市直屬單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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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qū))直屬單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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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人民警察職位(不含執(zhí)法勤務職位)、基層水文站所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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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專業(yè)科目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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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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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fā)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省直及各市直接發(fā)布資格復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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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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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沒有劃設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只有考生的成績排名在招錄職位人數(shù)2倍以上的,才有資格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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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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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類職位總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B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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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欠發(fā)達地區(qū)建功立業(yè),對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予以政策傾斜:A類職位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B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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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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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職位:省、市級機關職位:120分;縣、鄉(xiāng)級機關(含派出機構(gòu))職位: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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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民警察職位:省、市級機關職位:150分;縣級及以下機關(含派出機構(gòu))職位: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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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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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職位的合格線為:甲級100分,乙級、丙級90分;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公安專業(yè)科目職位的合格線為:甲級150分,乙級1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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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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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分類劃定了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具體情況如下:省級職位125分;市級職位120分;縣鄉(xiāng)職位95分;貧困縣職位及法醫(yī)職位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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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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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龍江省2017年度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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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龍江省2017年度公檢法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0分,申論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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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龍江省2017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所含崗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與申論成績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兩科單獨成績均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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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科目成績不劃定分數(shù)線,若加試專業(yè)科目的考生該科目成績?yōu)榱惴,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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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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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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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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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直機關和珠江三角洲地區(qū)(包括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惠州市區(qū)、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區(qū)、四會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quán)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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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珠江三角洲地區(qū)職位,公安機關法醫(yī)類、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獄醫(yī)類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quán)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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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縣兩級機構(gòu)職位以及省直機關在市、縣兩級的直屬機構(gòu)和派出機構(gòu)職位的,按招考單位所在市、縣(市、區(qū))分數(shù)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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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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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區(qū)級招錄機關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1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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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級以下招錄機關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0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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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艱苦邊遠地區(qū)招錄機關(指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49個國家和自治區(qū)扶貧開發(fā)重點縣,16個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政策縣)職位、緊缺職位〔政府行政部門的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海監(jiān)(漁政)船員職位,檢察機關的檢察官助理(協(xié)助偵查)職位、政法機關的法醫(yī)、獄醫(yī)、戒毒醫(yī)務、戒毒康復、理化檢驗、網(wǎng)絡安全技術、警務信息通信技術、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護理職位〕和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90分(含照顧加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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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向村(社區(qū))“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筆試總成績不低于105分(含照顧加分),且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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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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