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時期檢察工作發(fā)展要求,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推動我區(qū)檢察工作又好又快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同意,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一、選調職位和職數(shù) 選調職數(shù)共5名,其中偵查員3名(限男性),辦公室文秘2名。 二、選調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公務員身份和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申報文秘崗位必須有省級以上刊物發(fā)表綜合性文章2篇以上。 4、業(yè)務能力強,綜合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包括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6、調入后自愿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5日止。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均可報名。 1、直接報名: 中共株洲市石峰區(qū)委組織部(株洲市石峰區(qū)響田東路268號區(qū)機關綜合樓719室),聯(lián)系電話:0731-22629652;傳真:0731-22629616;聯(lián)系人:袁龍。 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政工科(株洲市石峰區(qū)響石東路288號檢察院辦公樓四樓413室)。聯(lián)系電話:0731-28307309、0731-28306332,傳真:0731-28307327,聯(lián)系人:李少華、彭利民。 2、網絡報名: 報名者先將相關報名資料與證件掃描或拍照后連同報名登記表電子檔發(fā)至指定郵箱(郵箱地址:penglimin56@qq.com ),待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準考證時帶相關資料及證件原件進行當面驗證。 3、直接報名者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網絡報名者須在領取準考證前)提供下列資料和證件: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吋照片3張(在領取準考證前提交相片)。 (2)身份證、司法考試A證、學歷學位證、工作證、法官(檢察官)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 (3)《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文秘崗位提供相關刊發(fā)文章復印件。 (4)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yè)績、榮譽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或照片。 4、報考對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資格審查 報考對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網上予以公布(網絡報名的初審合格人員在領取準考證前須提交相關報名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核對與復審)。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開考比例要求達到1:4(含1:4)以上,未達到比例的職位由區(qū)委或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或相應減少選調職數(shù)。 五、考試 (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占50%,不指定復習用書。采取以測試崗位專業(yè)技能為主的綜合能力測試(包括偵查訊問、取證、偵查文書寫作等偵查實務實踐操作內容;文秘知識和寫作)方法進行,面試占50%,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包括案例分析和崗位職業(yè)技能需求、綜合知識等內容。 (二)考試時間:于開考前5-7天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體檢 面試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權重折算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組對所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考察、體檢中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由后續(xù)名次靠前者依次遞補。 七、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擬選調人員在株洲石峰網(www.shifeng.gov.cn)和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網(www.zzjcy.gov.cn)及湖南公考網(www.gkz6.net)上予以公示。根據(jù)公示結果,確定最終選調人選,經研究同意后按本區(qū)規(guī)定的人事政策辦理調動手續(xù)。被選調的人員原擔任的行政職務自行解除。本院不負責安排、解決被選調人員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業(yè)、入學等相關事宜。 附件: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株洲市石峰區(qū)委組織部 株洲市石峰區(qū)人民檢察院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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